壹、 依據
一、 教育部100年2月23日臺軍(二)第1000018469D號函辦理。
二、 教育局100年8月1日高市四維教軍字第1000047957號函辦理。
貳、前言:
高雄市立忠孝國中(以下簡稱本校)為強化本校學生輔導,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暴力霸凌與涉入不良組織,及關懷中途輟學(離校)學生,以建構安全、友善、健康之校園,特訂定本計畫。
參、目的:
一、落實學校藥物濫用防制教育宣導、清查、輔導工作,並結合社區相關資源及專業醫療、輔導機構,有效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達成「健康校園」之目標。
一、落實學校藥物濫用防制教育宣導、清查、輔導工作,並結合社區相關資源及專業醫療、輔導機構,有效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達成「健康校園」之目標。
二、維護校園治安,有效防制校園暴力、霸凌、藥物濫用及黑道勢力介入校園,以建立純淨祥和的「友善校園」,營造和諧學習環境。
肆、實施原則:
一、貫徹政策,學校本位管理。
二、防範未然,共同參與。
三、科學系統,分層負責。
伍、實施要點:
一、維護學生安全措施方面:
(一)、防範交通事故:
1.
訂定本校交通安全導護計畫,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工作。
2.
編組交通服務隊,每日上、下午於國泰二路路口管制交通,維護師生交通安全。
3.
每日上學由替代役教官一名於校門口取締學生遲到及服儀不整之情形。
4.
學生之腳踏車一律停放於校區內停車場。
5.
利用新生訓練及週、朝會,做交通安全宣導,以個案說明方式,加深同學注意交通安全之認識。
(二)、防止火災:
1.
每學年辦理師生安全講習,加強學生防火警覺及防火知能。
2.
定期由總務處會同相關處室檢查全校消防設備。
3.
本校依規定設置防火管理人(總務處吳建華 先生)執行各項防火管理工作。
(三)、防盜竊事件:
1.
加強門禁管制:校園各門由總務處派專人負責定時開閉。
2.
晚間由警衛負責巡邏。
3.
經常宣導加強同學防盜防竊觀念。
(四)、防鬥毆兇殺:
1.
教職員工於校內時,注意學生是否藏有刀械……等危險物品。
2.
訓輔人員對情緒不穩定之學生隨時關心瞭解,掌握學生心理狀況態度,防範未然。
3.
建立學生基本資料,以利事件發生後,各種線索之掌握。
(五)、防學生自傷、自戕事件:
1.
各班編組互助組,透過同儕關心、瞭解,隨時向訓輔人員反映有類似傾向之學生。
2.
建立學生基本資料,深入瞭解、發掘學生潛在問題。
3.
訓輔人員平日多對學生關心,讓學生願意將內心問題說出。
(六)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落實三級預防)
1.認知:強化師生、家長對毒害、藥物的認識
(1)充實教師藥物濫用防制知能。
(2)加強家長或社區宣導活動。
(3)運用社團同儕力量發揮正面影響力。
(4)運用「反毒宣講團」巡迴校園宣教,聘請精神科醫師、藥師、
檢察官、觀護人及戒毒成功人士現身說法及媒體等方式加強
反毒宣教效果。
2.查察:觀察學生,瞭解學生及篩檢評估
(1)暢通申訴管道:學校設置申訴專線、申訴信箱,由專人輪值接
聽,受理學生、家長及民眾投訴資訊,確實且即時掌握校園藥
物濫用事件。
(2)教師觀察評估:透過平日教學過程及學生反應,主動發覺學生
精神情形,對學生行為異常且有可能濫用藥物者,應主動實施
尿篩並予協助。
(3)結合校外會分區校外聯巡,加強查緝在外遊蕩學生。
(4)實施特定人員尿液篩檢。
(5)通報資料建立。
3.輔導:發現學生行為異常現象,即積極介入協助及輔導
(1)學業輔導:對於學業成績低落學生,協請導師配合擬定輔導
作法,並引導學生適性發展,增強自我信心與能力,避免學
生因成績低落,造成自暴自棄之情形而接觸藥物。
(2)相關處室透過相關課程、各項集會或綜合活動時間,辦理「拒
絕誘惑的技巧」等訓練活動,以增強學生自我管理、保護能力。
(3)經觀察晤談、尿液篩檢或經檢警通知之藥物濫用學生,循「校
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並即
由導師、輔導老師、學務人員、家長等共同組成「春暉」小
組進行輔導,期於3個月內協助戒除。
4.通報:家長、警政單位及校安系統
(1)學校主動掌握訊息,並落實執行校安事件網路通報作業報知
教育部校安中心;掌握媒體有關資訊,查證後實施輔導。
(2)建立學校與家長溝通管道。
5.處理:轉請戒治機構及輔導機構協助
(1)相關人員列入個案認輔,並追蹤輔導成效持續加強所屬「特
定人員」及藥物濫用高危險群人員(中輟生或非法出入特種
場所之學生)檢警與家庭、學校通報作業程序、後續反毒教
育、藥物檢測、追蹤戒治、心理輔導、社區處遇、復發預防,
同時選定高危險群之重點學校、篩選重點學生,建立正確觀
念及強化其自主性拒絕毒品能力。
(2)新興三、四級毒品原料獲得、製造容易,罰責輕、利潤高、外
觀多樣、學生辨別不易、銷售管道多元、師長家長辨識力不足,
應與專業合作,同時引進社會資源進行協助,協力打擊新興毒
品的滋生,以確保單純學生濫用、誤用或吸食毒品。
(3)學生藥物濫用個案,經輔導3個月後若仍未戒除,學校即結
合家長,將個案轉介至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藥癮治療業務醫
療機構、藥物濫用諮詢及輔導機構(網址:www.nbcd.gov.tw)
賡續戒治,或視個案情況報請司法機關協助處理,以降低危
害,預防再用。
(七)防制黑道勢力介入校園,維護校園安全
1.教育宣導
(1)結合警政單位辦理校園安全研習,增進教職員防制黑道勢力
介入校園知識、處理與應變能力。
(2)依教育部「防制黑道勢力介入校園行動方案」落實辦理各項
宣教活動(每學期至少一次),建立學生正確認知。
(3)與警察局保持密切聯繫,並協請警方於辦理校園安全相關講
座或研習活動時,邀請轄區學校派員出席,俾利交換經驗互
通資訊。
2.查察通報
(1)學校受暴力侵犯或發現不良組織吸收學生成員,應依教育部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落實「黑道介入校園」
事件通報。
(2)與內政部警政署及各地方警察單位建立通報機制,加強學生參
與不良幫派、組織之通報措施,俾利學校實施輔導與預防。
(3)對於超越學校處理能力之重大校安事件,聯繫警方到校協助
處理,密切與家長聯繫及做好保密措施。
(4)發現校園週邊學生經常涉足、聚集之不良(當)場所,主動提
供警方,協助加強查察。
3.輔導作為
(1)建立校園預警制度,對於生活適應、學習適應、心理適應困
擾之學生建立檔案,規劃協助輔導措施,以收預防重於治療,
發展重於預防之功能。
(2)結合社區輔導人力資源,包括警政、法務人員、社輔機構社
工員、衛生單位心理衛生人員、醫院心理治療人員、社區義
工、學生家長、退休教師、公益組織及宗教團體、民間團體
或個人等,建立支持性及矯治性輔導網絡,有效輔導協助學
生,並成立危機處理機制,處理學校偶突發及緊急安全事件。
凡查獲學校學生涉及幫派,立即透過危機處理機制緊急處
理,並運作輔導網絡,引進資源,輔導涉案學生。
(八)防制校園暴力及霸凌,維護校園安全
1.發現階段
(1)暢通投訴管道:學校設置投訴專線、申訴信箱,安排專人輪
值接聽、受理,並由校長親自督導。另接受學生或家長投訴
電話或信函時,應將相關事件摘要及處理情形記錄陳核,經
校長核章後留校備查。
(2)設計輔導課程:設計輔導課程,瞭解實際情形。
(3)教師觀察評估:透過平日教學過程及學生反應,主動發覺學
生受凌情形。
2.處理階段
(1)成立防制專責小組,落實防制輔導工作。
(2)啟動輔導機制,針對不同對象施以不同之輔導方案:給予遭
受暴力、霸凌學生、施暴學生及旁觀學生妥適輔導。
(3)依處理流程妥善處理校園暴力事件。
(4)轉介與結案:處理得宜者予以結案;超越學校處理範圍者予以
轉介。
3.追蹤階段
(1)相關人員列入個案認輔。
(2)與專業合作,必要時引進社會資源進行協助。
(3)檢視暴力、霸凌處理流程圖,作為改進參考。
4.防範不法校外人士侵入校園
(1)加強校園保全措施,設置監視器,強化保全(警衛)人員防範
宵小及歹徒入侵知(技)能。
(2)不定期辦理校園安全檢測,全面掌握校園危險死角。
(3)辦理研習,並透過週會或各項集會時機,將安全教育融入相關
課程,以強化教職員工、學生安全教育相關知(技)能。
(4)加強校園及週邊巡查工作,防範不良分子危及校園安 全。
(5)於教育替代役役男在職訓練時機,建立役男維護校園安全觀
念,強化役男落實校園巡查工作,協助預防不法份子入侵校
園肇生事端危及師生安全及校園安寧。
(6)本校訓輔人員定期或不定期與警察機關密切聯繫,與警察機
關建立暢通之聯繫管道,遇可疑或不法份子侵入校園時,即
請警方協助處理。
(7)設置巡邏箱,協請警察機關定期、不定期巡邏,並於本校舉
辦如校慶、運動會、園遊會、畢業典禮或其他校際活動等重
點期間之校園內外巡邏安全維護工作。
(8)請警方加強學生放學後之社區巡邏,防制學生群聚滋生事端。
(9)暢通校安通報機制,遇危安情形,即通報警察機關、校外會、
教育局、校安中心請求協助。
陸、聯絡:
一、重大事故:電話110、119。
二、新甲派出所:07-7636944
三、反毒教育資源中心 07-2011530~1。
柒、經費:
所需經費由本校相關經費中編列預算支應。
捌、督導與考核:
一、本案簽請校長核准後即生效實施。
二、協調各處室共同執行。
三、承校長之命,受學務主任之督導執行,本分層負責之原則,發
揮協調合作之精神,以獲得整體成效,其成效列入各教職員工
工作考核。
玖、本計畫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並得視需要修訂公佈之。
製表人:詹智正 生教組長
製表人:詹智正 生教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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